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

鎗王之王 (DVD)

爾冬陞領軍製作的這齣《鎗王之王》,延續了多年前由羅志良導演,由張國榮方中信主演的《鎗王》的精神,以犯罪心理學和高手過招為吸引觀眾視線的主要手段。而方中信(阿苗)在這片中的客串演出,亦正反映出這兩齣電影的繼承關係。首幕吳彥祖古天樂的射擊比試,頗能展現出兩位型男的俊朗身手。而往後劇情的推進,亦算能夠帶動觀眾的好奇。杜汶澤出場少,但演出卻恰如其份。反而,兩位女主角蔡卓妍李冰冰,除了是商業考慮外,對整齣電影的作用不大。劇情以一宗公路械劫案的迷團為主線,古天樂的角色表面上為救人而開鎗殺人,卻原來當中大有文章。電影故事另外的兩條主線,是古天樂蔡卓研李冰冷的三角關係,和吳彥祖就罪犯心理方中信的討教。電影中後段,除了揭示人性弱點外,也拍出港產片少有的心理交戰效果。情節方面,其實不是沒有瑕疵的。像故事裡說,警方查不出古天樂林雪其實是一早認識的,又忽視了現時醫院裡有「天眼」監視系統,根本很難出現像杜汶澤潛入醫院殺人的一幕。但更離譜的,卻是重要證人竟然沒有警員看守,而杜汶澤明明已對準了要害開鎗,證人也仍然可以不死1。結局雖在意料之內,但整體尚算令人滿意,值得一看。

預告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SSHDniNdu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這除了說那鎗和子彈都來自台灣,都擁有「不會重創人」的傳統外,別無可能。

標籤: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

山楂樹之戀 (電影)

好的文學作品,都在陳述人類美好的共同特質或願望。而優秀的電影,就總能把觀眾的思緒留在銀幕上所呈現的時空裡,並以影像說話。《山楂樹之戀》表面出奇地平實,但內裡卻異常華麗、豐富,叫人愛不釋手。每一格畫面,都寧靜、細緻;而柔和、輕巧的配樂,則引領著觀眾進入純美的時光。兩位主角,都有一種青春、純淨的美。(男主角竇驍高大、醇厚;女主角周冬雨清純、乾淨。)而伴隨著電影故事的,卻是時代的遙遠距離。文革於真實歷史裡,也許是一場悲劇,然而,文革在文學裡,卻可以變成是一道壯闊的彩霞,落寞得令人心動。這尤其是活在當中一段段被禁止了的愛情夢。剝掉了慾念,祇剩下砰然心動。而電影主題句:「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個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歲了,但是我會等你一辈子」,放在今日男女「性開放」的年代,就更能彰顯它的魅力。張藝謀的確是電影界別裡的奇才,橋段其實老掉牙,但他卻能把這段疑幻似真的網絡愛情故事,重新賦予了真實而永恆的生命。

預告片:http://hk.movies.yahoo.com/trailer.html?id=mcl_underthehawthorntree

標籤:

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譚詠麟2010再度感動演唱會 (DVD)

如果說,八十年代的香港樂壇,是香港黃金歲月的輝煌見證,那麼,隨著陳百強張國榮梅艷芳等幾位的先後離逝,譚詠麟的現場金曲演繹,就是當中的碩果僅存,不可多得。而又如果說,聽譚詠麟演唱會,不是一種旁觀享受,而是一種主觀投入、積極參與及老友聚舊,那麼,跟譚詠麟每隔幾年一次的見面,就是一種問好,並向對方訴說別來無恙。這次2010演唱會,循例加入了一些新元素,比如:與型人結他手Elaine合唱,跟年青樂隊MR.夾歌,少了舞蹈員,但卻多了美女樂手。像頭一幕的日本太鼓敲擊,就頗具聲勢。然而,譚詠麟演唱會的主菜,卻始終是一首首的百煉金曲,與及一段段於各自腦海裡所湧起的回憶。畢竟,譚詠麟亦已經年過六十,而在他近千首的金曲中,很多發行面世亦已接近(或甚至超過)三十年。在這個演唱會裡,觀眾會從歌曲裡憶起一個又一個,久違了但卻才華洋溢的八十年代音樂人,像:泰迪羅賓劉以達向雪懷鄭國江陳少琪林振強林敏聰林敏儀林慕德等等。而在回憶裡,更有可能會掉下歲月匆匆的慨嘆。三個多小時的演唱會,已經不是享受那麼簡單,而是一種感激與浪漫。願不同年代的朋友,都能珍惜及領略這一份香港的瑰寶。

那些感動過人的歌 (MV)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C0PjSkU0W8&feature=related

推介歌曲:全部

標籤:

2010年12月5日星期日

抱抱俏佳人 (DVD)

儘管跟《分手說愛你》,是同一個導演,或同一個製作班底,但兩者所展現的創意、心思、手法或特色,卻可以差天共地。《抱抱俏佳人》從戲名、故事、拍攝,到角色造型,都是流水作業下的典型香港商業電影,而且無線電視參與的影子,更是俯拾皆是。劇情,可謂全無新意到極,僅借助林峰的電視人氣,周秀娜在銀幕上演出的新鮮感,與及楊千嬅婚後所剩餘的票房價值。仍有可取的,是當中有幾段「未出嫁中年港女」頗到位的真情對白,與及電影中後段對現今「姊弟戀」的輕筆素描。演員都祇是做回自己擅長的角色,沒有任何驚喜。有空的話,一看也未算罪過。

標籤: